(一)员工遇到工厂搬迁且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先尝试与工厂协商赔偿。明确告知工厂搬迁导致合同履行困难,以及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
(二)若协商不成,员工需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凭借这些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厂若因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合同,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另外,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的,需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