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妻子瞒着老公贷款,老公判断是否担责,需先确认贷款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像家庭日常开销、购房等,即便不知情,老公也需担责。
(二)若妻子贷款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老公无需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