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可在起诉时以此为依据争取抚养权,父亲若有特殊情况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形。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双方都要提供自身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一方若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重点提出。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可让子女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