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保留好共同还贷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要求产权登记方对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准备好能证明房产出资情况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同样收集好购房出资等证据,若分割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