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债的情况,要先查看债务的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便有一方不知情,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得偿还,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双方或者任意一方还钱。
(二)要是债务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那么不知情的一方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为了证明这一点,当事人要准备证据,像消费记录、资金流水这些。
(三)当债权人起诉时,不知情一方要积极去应诉,通过提供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