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男方收集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相关证据,向法院举证争取抚养权。
(二)男方展示自身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优势抚养条件,证明能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
(三)尝试与母亲协商,若母亲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双方达成抚养权协议,经法院审查通过,男方可获得抚养权。
(四)诉讼时,男方充分举证自身抚养优势及女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