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一致分配:兄弟间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分割协议确定各自份额,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二)实物分割:房屋可分割使用且不损害其价值时,进行实物分割。
(三)变价分割:难以实物分割的,对房屋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按份额分配。
(四)折价分割:由一人或部分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其他共有人给予现金补偿。
(五)诉讼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分配时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