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股东携款离开,公司可收集证据,先尝试协商,协商无果可召开股东会处理,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公司股东携款离开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收集财务报表、银行转账记录、合同等证据是确定股东携款事实和金额的关键,这有助于后续措施的开展。尝试与股东沟通协商,要求返还款项并保留记录,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公司依据章程召开股东会对该股东进行限制权利或解除资格等处理,可在公司内部起到规范作用。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因为股东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由警方依法侦查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则能要求股东返还侵占款项并赔偿公司损失,保障公司的经济利益。如果公司遇到此类复杂情况,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