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方面,签了认定书后,要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并履行,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在这些赔偿相关程序完成后,才算结案。
(二)工伤认定方面,签了认定书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完成赔偿流程后结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