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有共同房贷,双方先协商,可由一方继续还房贷并获房屋所有权,同时补偿另一方。
(二)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通常将房屋判归一方,由其继续还剩余房贷并按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
(三)若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因贷款合同是双方共同签订,会影响双方征信。
(四)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该方可继续还房贷,但要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