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前明确赔偿项目,金钱赔偿要涵盖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若有残疾或死亡情况,还需额外支付对应赔偿费用。
(二)考虑实物补偿方式,当伤者需要特殊医疗设备时,可提供实物进行赔偿。
(三)遵循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侵权人自行承担。
(四)若双方对赔偿有分歧,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