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是做工程的这次的工程项目比较大需要签订一份工程合同想问一下签订工程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帮助5人 1.5k浏览 匿名 2018-04-16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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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
    ②施工能力;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
    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
    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在签订工程合同时,首先要注意合同的主体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确定,再注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违约条款和合同的补充条款等,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以上是对签订工程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问题的解答
    全文
    11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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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当事人各方在合同尾部的名称,应该是其全程,并且要与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一致,合同中做到首尾一致。2、在合同上签章的时候,也应当是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进行签章。3、对需要签订的合同,若有多份的话要注意审查内容是否一致。4、合同中应避免出现空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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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购房中的定金合同如何签订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购买房产之际,开发商通常会在购房者明确了购房意愿后,先行向其收取定金,并与之签署预约买卖协议。
该协议的主旨在于表达双方已经达成交易的共识。
在预约买卖协议内需详尽阐明所选购房屋的基本信息及房价,定金的支付日期、数额,以及其具体支付方式等重要细节。
除此之外,双方还应在预约买卖协议中共同商定正式购房合同的签署时间。
通常而言,一旦支付定金便无法轻易撤销并要求返还,故购房者务必审慎思考后再行支付定金,以防因决策失误而导致自身经济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
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
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注册公司最小注册资本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起码要求如下列示:
1、对于单个自然人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最低注册资金设定为10万元人民币;
2、若拟设立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此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则设定为3万元人民币;
在此基础上,股东们可以选择分期出资,首次支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注册资金的20%,剩余部分注册资金则应在两年内逐步注入。
3、对于那些计划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而言,最低注册资金设置为500万元人民币;
此外,股东还可以选择将货币或者经过合理评估后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资方式投入企业中,但需注意的是,货币资本所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
下面我们详细介绍注册公司的全过程:
1、在正式开始前,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接下来,您需要进行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工作;
3、在这之后,您需要准备包括公司章程、法人代表以及股东身份证明等在内的相关资料;
4、向当地工商部门提交申请营业执照的相关资料;
5、在收到营业执照后,您可以前往领取;
6、之后,您需要刻制公章、开设基本账户,至此,注册公司的初期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关于注册公司所需的相关材料如下:
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准备的相关材料;
2、在成立公司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而该注册资本并非随意填写,需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确定。
对于有限责任制公司而言,其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为三万元人民币,如果是两个或更多的股东共同出资组建公司,那么注册资金还可以选择分期缴纳。
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新的公司法制度允许只由一位股东即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也被称为一人有限公司,其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为十万元,同时所有注册资金都需在初次注册时一次性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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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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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想和老婆离婚应该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离婚纠纷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启动诉讼程序,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附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法院会对该类离婚案件先行进行调解,若经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将转入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
接着,法院将会审理并做出关于婚姻是否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一系列复杂问题的裁决。
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在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必须进行调解环节;
如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无法挽回,则应依法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泉州市退购房定金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办理退回购房定金的具体操作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对购房合同进行细致审查,深入研读其中涉及到退款事项的条款及各项约束性条件。
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事先通告期限、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
其次,按照正式程序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向开发商或卖方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支付凭证、书面沟通记录等。
务必保证您的请求和理由表述清晰明了。
接下来,应积极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协商,通过面对面会谈、电话沟通或者电子邮件往来等多种途径,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努力仍未能与对方就退款事宜达成共识,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仲裁或调解。
这些机构将会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争议,并协助推进退款事宜的落实。
最后,若以上所有措施均宣告无效,您有权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并追讨购房定金。
在此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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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不能将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混淆,不然对委托人利益会造成一定的影响。2、需要对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的义务作出明确的约定和正确的理解,超越委托权限处理的,可能会认定为表见代理。3、合同中可以协商约定受托人不需要向委托人履行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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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时间在哪里查看
[律师回复] 解析: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在房东确认收取买家支付的订金之时起即正式启动相关程序:
双方共同商定具体的合同签署日;
通常情况下,在下家成功签订合同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需将购房的首付款如数交付予房东;
同时,双方还需明确房产进入交易中心的具体日期。
在房产顺利进入交易中心当日,下家需向原房东支付除尾款之外的全部房款。
经过约二十个工作日的等待,便可领取全新的房产证;
凭借新取得的房产证,即可着手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以及水、电、煤气等各项过户事宜!最终,在房屋实际交付之际,下家需将剩余的尾款无条件地交付于原房东手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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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前会见家属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罪犯本人希望与其家属进行会面,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了相应的会见罪犯请求,那么,行使司法权的人民法院便可以批准这项要求。
其次,当启动死刑的司法程序之时,人民法院需在交付执行之前的三天之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此项行动,同时还要指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法律监督。
再者,在执行死刑之前,负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需要对罪犯进行身份验证,这意味着他们需要认真核实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以及其主要犯罪事实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被执行的对象正是根据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从而避免误判或错杀。
此外,他们还需要询问罪犯是否有任何遗言或信件,并对此进行记录,随后将这些材料交予执行人员,以便执行死刑。
接下来,执行死刑时应公开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游街示众或其他有损于被执行人尊严的行为发生。
最后,在执行死刑结束之后,必须由法医确认罪犯已经真正死亡,在此过程中,在场的书记员需要制作详细的笔录。
而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则应该将执行死刑的整个过程(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地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的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被拘留或逮捕的涉嫌犯罪人员、被告人员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請書後,需要在七日内给出明确的答复——是否同意进行取保候审。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向其本人公开宣布,同时要求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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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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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录完口供下一步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经历了检察机关的笔录程序后,后续活动详列如下:
首先,检察机关向您发出询问讯问的邀请,您需要亲自前往该部门接受提问与记录。
然而,此类笔录并非刑事拘留性质,因此无需过分担忧其严重性。
其次,询问笔录,也被称为询问证人笔录,这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主要针对询问证人和被害人的过程及其内容进行详细的文字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询问笔录可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询问证人、被害人时必须制作相应的笔录。
再者,若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将会把此案提交给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此外,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理。
最后,当案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后,若检察官认为证据尚显不足,他们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对于那些经审查认定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对于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的案件,检察机关则会将其正式起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规则》第三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
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属于监察机关管辖,或者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经征求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后,没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直接起诉;
提出不同意见,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将案件退回移送案件的机关并说明理由,建议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证据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关于被害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是否在案及羁押处所等问题,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起诉书中列明,不再单独移送材料;
对于涉及被害人隐私或者为保护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人身安全,而不宜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书中使用化名。
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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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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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养老保险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综合合并办理流程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参与者在跨地区转移工作岗位之前,应先前往原先就职地的社会保险基金会,领取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其次,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凭证以及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新的就业地点的社会保险基金会,提出接续关系的申请;
第三步,新就业地点的社会保险基金会将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最后,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会在接到新就业地点的联系函之后,也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无任何拖欠费用,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划拨手续,正式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并向新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谅解书和调解书都出了还要判实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犯罪者仍需接受相应的刑事审判。
虽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作为法院量刑时考虑减轻或从轻判决的依据之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犯罪行为将被赦免或豁免于刑事制裁。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任何被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案例,都必须依法判处对应的刑事惩罚;
反之,如果法律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则不得认定为犯罪行为而对其施以刑罚。
值得强调的是,刑事案件属于公共诉讼范畴,案件的起诉权归属于检察机关,并非仅仅因为受害人未提出起诉,便可免责。
然而,若能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并达成谅解书,司法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案情,酌情予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事处罚。
在与当事人进行和解并撰写谅解书的过程中,务必确保谅解书的书写格式规范无误。
谅解书应首先陈述导致受害人受伤的事实,然后说明赔偿事宜已经达成协议且实际赔偿已经完成。
如未造成受害人伤害,则无需对此进行表述。
谅解书的核心内容应清晰地表达出受害人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恳请司法机关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合同签了三年后续签一年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三年期劳动合同续签问题,需关注以下关键要素:
首先,在新签署的劳动合同时须明确规定续签相关具体事项及合同自动延续的原则;
其次,在原合同即将届满前约一个月时间内,人力资源部门应积极了解并尊重每位员工的个人意愿,提前征询其对续签与否的看法,并与之进行深入协商,以确保在合同期满时能够顺利完成续签手续,避免因未及时续签而产生的经济补偿责任;
再次,在与员工就续签事宜展开商谈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双方权益,详尽讨论合同期限、薪资待遇以及其他独特约定等方面内容,以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
最后,待双方达成共识,合同各项条款均已确定无误之后,双方应在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此外,还需考虑是否有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进一步稳定员工队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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