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未出具时,医药费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形下垫付,肇事方虽无强制垫付义务但可协商垫付,伤者也可自行垫付后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情况紧急时可要求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险、机动车肇事逃逸等情况下会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虽然法律未强制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但从人道主义和减少纠纷角度,肇事方垫付较常见。伤者经济困难时可与肇事方协商,协商不成自行垫付并保留票据,待事故责任明确后走法律途径索赔。若您在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