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一方采用威胁、要挟等强迫手段向对方索要分手费,此行为涉嫌敲诈勒索,这种情况下法律明确不予支持。
(2)若双方自愿达成给付分手费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诸如基于补偿对方情感付出等合理原因。在未支付时,给付方反悔不支付,另一方即便起诉,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其诉求。
(3)若分手费已经支付,给付方以不当得利等理由要求返还,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返还。
(4)由于婚外情本身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法律不会对基于此产生的“分手费”债权债务关系予以保护。
提醒:在处理婚外情分手费问题时,要避免采用威胁等非法手段索要。同时,对于自愿达成的分手费协议,需谨慎对待,若涉及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