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依旧不胜任时,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若您在工作中遇到类似情况,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或自身权益保障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