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关系中的不定期合同:
1.单位违法解除,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2.非过失性辞退等情形,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主动解除且不符合法定补偿情形,单位不用支付赔偿或补偿。
(二)对于非劳动关系的不定期合同如劳务关系: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按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赔偿,金额依具体合同和事实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