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向交警详细提供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车辆特征等,配合警方追查逃逸车辆和司机,等待警方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逃逸方通常会被认定负全责。
(二)若受伤,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这些可作为后续索赔证据。
(三)确定肇事车辆信息后,先尝试与逃逸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
(四)若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若车辆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