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动仲裁机构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而法院审查认定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时,通常需先按法院要求申请仲裁,不过特殊情况除外。这种情况下,要仔细和法院沟通,确认自身是否符合特殊情况的范畴。
(二)若仲裁机构以超过仲裁时效等其他理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通知等,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