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索赔时,要及时收集各类证据。对于人身损害,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协议及费用票据、交通票据等;对于财产损失,保留车辆维修清单及发票、车载物品购买凭证、施救费用发票等。
(二)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明确提出各项索赔费用及依据。
(三)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