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负责人协商,这是最直接的方式,明确提出支付所欠工资的要求。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财产。
(四)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要及时申报债权,以保障自身权益。
(五)积极维权,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