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简单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清晰充分的证据,在庭审中简洁明了地陈述事实,配合仲裁庭高效推进庭审,争取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
(二)对于复杂案件,当事人要做好多次庭审的准备,庭审前仔细梳理证据,庭审中认真进行质证和辩论。若仲裁庭需延期,当事人应及时关注书面通知。
(三)无论案件简单或复杂,当事人都要清楚整个仲裁审理期限受约束,若仲裁庭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