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明申请理由,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同时,明确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二)选择保证方式:可从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三)提交申请:将写好的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
(四)等待决定: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