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父母在世时,房产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他们对房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时儿女没有当然的所有权,父母有权决定房产的使用和处置方式。
(2)父母去世后,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遗嘱指定给部分儿女,那么只有这部分儿女可以拥有房产;若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儿女则无继承权。
(3)若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可共同继承房产,一般均等分配。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提醒:
父母在世时可提前明确房产处置意愿并形成书面文件。涉及继承时,若对分配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