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遇到这种情况,员工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费用凭证,配合单位和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及费用报销流程。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三)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员工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应明确可兼得和补充模式的项目,分别向不同责任主体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