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可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重婚证明、家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要求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赔偿。
(二)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女方要留存好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如孩子的教育记录、老人的医疗护理凭证、协助男方工作的相关文件等,离婚时向男方请求经济补偿。
(三)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的,需提供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男方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