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财产,所以公司破产后通常用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贷款责任。
(二)破产时会对公司财产清算,用清算后的财产按法定顺序偿还贷款等债务。
(三)股东足额出资的,一般不用对公司贷款额外担责。
(四)若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五)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