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了解案件适用程序,若适用简易程序,做好三个月内有判决结果的准备;若适用普通程序,则预计六个月。
(二)关注对方态度,若对方主动履行判决,及时跟进收款;若对方不履行,在规定的二年期限内尽快申请强制执行。
(三)在执行阶段,积极配合法院对车辆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工作,了解车辆处置难易和市场行情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