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员工被裁员时,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二)若单位违规解除或终止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三)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