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款用于老公治疗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通常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与老公共同偿还,即便由婆婆出面借的也不例外。
(二)若婆婆明确表示借款无需夫妻偿还,或有证据证明是婆婆单方赠与,无偿还义务。
(三)当婆婆要求偿还时,先沟通明确借款性质和偿还安排。
(四)协商不成,保留借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婆婆走法律途径追讨,依据实际情况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