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确定安置费数额时,应详细了解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以此作为计算住房面积的依据。
(二)参考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水平,收集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数据。
(三)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实际居住需求,比如家庭成员数量等。
(四)按照3至6个月的合理期限,核算所需的安置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3项,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表明法院在执行司法拍卖房屋时,会考虑为被执行人及扶养家属提供居住保障或租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