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借款合同被伪造签名,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签约现场的证据、平时的真实笔迹样本等,以便后续进行笔迹鉴定。
(二)若合同已部分履行,被伪造签名方应及时表明自己不知情且不追认该合同,避免因沉默被视为默认。
(三)当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时,被伪造方要证明相对人并非善意无过失,比如相对人未对签名真实性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四)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款合同被伪造签名,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这一条件,通常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