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继承人去世后,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内容处理遗产,这是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方式。
(二)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可继承遗产,若父母已去世,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三)继承遗产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多个继承人继承时,一般均等分割遗产,但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的继承人会给予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