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若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为多人,当部分当事人对原诉结果存在共同利益关系时,第三人可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做能依据共同诉讼原理,把相关纠纷一次性解决。
(二)将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列为共同被告,可避免矛盾裁判,因为法院能在一个诉讼中全面审查事实和法律适用。
(三)这种方式还能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