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争取抚养权有优势,可积极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居住环境、健康身体状况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都要从经济条件、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陪伴孩子的时间以及自身品德等方面去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同时可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像对方有不良嗜好、无稳定收入等。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协商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若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另一方要充分举证,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