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因不影响其效力,交通管理部门送达即生效,当事人可凭借认定书和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索赔。
(二)赔偿协议对方不签字,表明双方未达成一致。可先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可以当场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