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让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责任的关键凭证。保留好车辆维修发票、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据,便于后续索赔。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包括维修费用、车辆贬值损失等。若协商成功,损失由对方承担;协商不成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二)己方全责时,己方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对方损失,超出部分需自己承担。若只有交强险,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三)双方都有责任时,按责任比例由各自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也按比例分担。若无法协商一致,也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