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普通公民,若发现有人侵占自己土地相关权益,数额较大且对方拒不交还,可收集保管土地权益证明、对方侵占行为的证据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发现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可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若构成犯罪会移交司法机关。
(三)若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等行为,可向监察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