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不必遵循常规辞职流程,直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送达单位时劳动关系即解除。
(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劳动者要留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单位拖欠工资等方面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为维权做好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