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经公安机关处理,一方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无需上诉,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
(二)打架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若对一审判决不满,在法定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三)打架若构成刑事犯罪,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裁判,可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收到判决书后可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