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应及时关注公司破产清算进展,主动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数额等相关材料。
(二)计算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三)若与公司就补偿问题有争议,可先与清算组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