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实施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二)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可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三)一旦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转移财产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向法院主张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