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时解除和特定情形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两种情况,随意解除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较为简便,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行,不用说明理由。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复杂。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需在录用时明确条件并保留考核证据,这样即时解除还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情形解除,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如果在试用期遇到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