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友好协商,告知其拖欠工资违反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工资。
(二)若协商不成,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同事证言等。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依法处理并责令单位支付工资。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定单位支付工资。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