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企业自用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劳动者离职可向企业主张每月二倍工资补偿。
(二)要是因劳动者自身原因不签合同,企业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三)当企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况,劳动者因未签合同离职,可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甚至赔偿金。
(四)劳动者主动离职且企业无过错,通常无法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