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需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会受理并查询债务人及连带责任人财产状况。
(二)法院有权对连带责任人名下存款冻结、划拨,对动产如车辆等查封、扣押后拍卖、变卖偿债,对不动产如房屋进行查封并拍卖偿债。
(三)执行时法院可依方便执行原则,对连带责任人部分或全部执行,连带责任人超出自身份额清偿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或债务人追偿。
(四)若连带责任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发现有财产时可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