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挪用二十万公款情况,单位要及时开展内部调查,通过收集账目、文件、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比如资金流向的银行转账记录等。
(二)若挪用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单位应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举报,由其立案侦查。
(三)若挪用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警,让司法机关处理。
(四)司法机关会依据调查结果判断是否提起公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