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用假期补偿替代工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加班,若安排了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若未安排补休,要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代替支付加班费,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