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未打伤未成年人,但存在威胁、侮辱、推搡等行为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成年人处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二)若有证据证明成年人行为造成未成年人精神损害,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精神损失。
(三)若成年人行为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应及时报警,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只是普通纠纷且未造成实质伤害,可找第三方调解,让成年人赔礼道歉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