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未开庭被起诉时退出公司股东身份,若选择股权转让:
-对内转让股权,可向其他股东转让,签订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对外转让股权,要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达成转让后办理变更登记。
(二)若公司符合法定情形,如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该五年连续盈利等,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协商不成可起诉。
(三)若起诉与股东身份相关,退出股东身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需谨慎考虑,同时要综合转让程序合法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