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提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类型
1.确认劳动关系方面的争议。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3.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引发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相关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仲裁注意事项
要在仲裁时效内,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以此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